联系电话:158-8783-4346

您所在的位置: 郭磊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

律师介绍

郭磊律师 郭磊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学、经济学、生物学等专业背景。一次性以398高分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执业以来多次成功办理云南省乃至全国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辩护,包括:四十几人涉恶案件的...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郭磊律师

手机号码:15887834346

邮箱地址:634517527@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810061047

执业律所:云南云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45号(盘龙区法院对面)

合同纠纷

办租赁合同需要啥资料

租赁合同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合同,租赁合同我们常见的有房屋租赁合同,还有就是设备租赁合同,那么对于租赁合同来说,我们办理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资料呢?

一、办租赁合同需要啥资料

1、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身份证驾驶证等法律法规下有效的证件。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相关房屋交易记录买卖合同等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一般由房屋权属证书来表明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二、买卖不破租赁只适用不动产么

买卖不破租赁只适用不动产,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在合同法出台之前,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该原则仅适用于房屋买卖。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援引该原则予以抗辩的也绝大多数仅限于房屋租赁。

三、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新产权人,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合同对于新的房屋买受人仍然有效。该原则适用的条件包括:

1、须有房屋租赁合同;

2、须房屋已交付承租人使用;

3、须房屋被买卖;

在我国,由于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个人仅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那么,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赁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租赁关系亦应仍然有效,即应当类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887834346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45号(盘龙区法院对面)

Copyright © 2021 www.guoleilv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